一、奖项性质与宗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有效补充,属于社会力量设奖范畴,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组织设立并管理。奖项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 "好房子" 建设要求,重点鼓励能够显著提升房地产项目设计水平、建造水平、质量水平和宜居(品质)水平的科技成果,推动房地产行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奖励范围
科技奖奖励范围包括下列科技成果: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 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 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 以住宅工程项目为依托、为消除质量通病、提升建筑性能、完善功能而形成的管理制度、施工工艺方法、建筑及户型设计方法、绿色技术和产品等高品质住宅系统性或专项成果。
三、奖项设置
科技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另设高品质住宅技术类奖项(含综合技术奖与专项技术奖)。2025 年度共评出授奖项目 30 项,其中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6 项、三等奖 10 项、高品质住宅技术类 12 项。
四、申报条件
- 以住宅应用为主,能够显著提升住宅品质,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重点解决房地产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经过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有助于 "双碳" 目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 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 高品质住宅奖申报成果还需满足:依托项目住宅面积一般在 5 万平方米以上、交付使用一年以上且入住率达 80% 以上、全装修比例原则上为 100%、质量通病投诉率不高于入住户数的 3% 等条件。
五、申报方式
科技奖采取推荐制,推荐指标不限。一般单位申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推荐,国有企业申报由上一级单位推荐;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申报,鼓励房地产企业、部品企业、施工企业等联合申报。推荐单位应对项目严格审查,填写统一格式推荐书,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材料
推荐材料要求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内容包括推荐书正文及附件。附件应完整、真实、可靠,并说明项目主要创新点、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学术及专利技术等情况,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流程
推荐 → 形式审查 → 专业评审组初评(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网络评审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记名、限额投票产生结果)→ 评审委员会终评(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记名投票)→ 授奖项目公示 → 颁发奖励。
八、不予受理情形
已获得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及相当社会科技奖励的;同时推荐其他同级科技奖励的;不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项目未通过科技成果评价(评估)、验收或验收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
九、时间与联系方式
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推荐截止时间一般为当年 3 月 31 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联系单位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大院。


公安备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