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介绍

您的位置在:首页 >工作申报 >申报介绍

(一)组织架构与定位

"广厦奖" 评选工作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范围内开展,实行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项目分为评选项目与候选项目两类。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
  2. 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 5 万平方米以上,城市更新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一般在 2 万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 2 万平方米以上;
  3. 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完整交付,使用一年及以上;
  4. 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标准》规定的 2A 级及以上等级,或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
  5. 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或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
  6. 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原则上达到规定要求;
  7. 住户对项目工程质量、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 85% 以上,项目入住率达 60% 以上。

(三)评价指标体系

住宅类项目按安全性能、耐久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和物业管理六大指标体系进行评选;非住宅类项目按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物业管理五大指标体系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1. 申报:申报单位通过中房网、中国住宅产业网等指定申报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 地区评审:省级 "广厦奖" 评选机构组织本地区专家进行评审及实地考察,审议通过后报送 "广厦奖" 办公室;
  3. 现场评审:对已通过国家相关标准评定终审达到相应等级的项目可免于现场评审;
  4. 终审:由 "广厦奖" 评审专家组进行终审;
  5. 公示与审定:入围项目名单在中房网及地方媒体公示 7 个工作日,经中国房协会长办公会审定后确定获奖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项目申报表、立项及规划审批文件、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住宅性能或绿色建筑等级评定证明、产业化技术应用说明、住户满意度及入住率证明材料、施工质量控制及新技术应用说明等。

您好!目前官网已经进行全面技术升级,将不再支持低版本浏览器,为了保证您能够正常使用,请下载或更新最新的现代浏览器!

服务热线:
155336462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