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6年7月5日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省委、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精准谋篇布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指导各市因城施策,持续提升房屋品质。
我省“好房子”建设成果丰硕。连续三年举办全省“好房子”建设工作现场会,出台全国省级层面的《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构建了高起点、多层次、全覆盖的政策标准体系。搭建全国省级“好房子”线上3D展厅,分三批次筛选出省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213个,在商品房、保障房、回迁安置房等住宅类型方面,分别形成了一批“好房子”典型样板。但受设计标准不够完善、运维服务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新建住宅品质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同时,大量既有住房设施老化、功能不全,亟需系统性改造提升。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一个加快推动新建住宅和既有住房品质提升的专项文件。
二、《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
主要吸收了《住宅项目规范》《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有关规定,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借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建标〔2025〕66号)等政策文件规定。
三、《通知》制定的过程和主要内容
2026年5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深入16市调研,对“好房子”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对一”指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结合实际,形成《通知》基本框架。有关部门组成起草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知》先后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意见并完成会签,通过了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等程序。2026年7月5日,以部门联合名义印发实施。
《通知》共分9部分,除总体部署和组织保障外,共20条具体举措。
(一)关于总体要求。这部分是《通知》的总纲,突出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的目标,通过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设计建造标准、老旧住房系统推进功能性改造和品质升级等关键举措,实现新建与存量住房品质提升。
(二)关于规划供地质效。聚焦土地供应和规划管控,突出“优布局、强支撑”。通过优化新建住宅规划条件、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保障供地条件、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强化既有住房用地规划支撑等具体举措,从源头上为“好房子”建设奠定基础。
(三)关于住房标准水平。细化明确了新建和既有住房两个方面的标准要求。新建方面,在落实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底线指标,拓展标准体系的覆盖维度。既有方面,首次系统提出改造标准的要求。
(四)关于建筑设计理念。引导企业结合当地气候、文化习俗进行项目设计,防止“千房一面”,解决当前部分“好房子”项目同质化现象明显的问题。细化了新建住宅设计品质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层高、楼板厚度等关键性能指标,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在设计理念、设计手段、设计类型等方面推动既有住房改造设计提质升级的路径措施。
(五)关于工程建造能力。围绕提升建造水平,提出了加快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完善质量管控体系等要求,强化了防水质量管控、延长保修期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六)关于绿色建材品质。细化了绿色建材、智能高效节能设备系统、部品部件等推广要求。提出了高品质住宅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新建住宅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的量化目标。围绕“好房子”品质需求,对如何研发长久性的“好房子”高性能建材提出了明确要求。
(七)关于运维服务质量。对拓展物业服务内容进行引导和政策鼓励支持,对打造智慧物业运维平台细化了发展方向和功能要求,对当前群众关心的社区问题,明确了“好社区”治理体系的协调机制、制度建设、响应渠道等。
(八)关于“好城区”配套设施。在既有工作基础上,对“好城区”配套设施建设作出了进一步系统部署,提出了新建片区强调统筹布局和老城区强调更新改造两个方面要求,明确了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重点任务。
(九)关于组织保障。这部分是《通知》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明确了省级指导监督、城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提出了宣传引导和创新合作方式的具体要求。
四、《通知》的主要特点
《通知》在制度建设、绿色低碳、创新驱动、民生保障等方面进行细化深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加快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探索实施“不计容”等激励政策,健全规划、住建、审批等跨部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二是倡导绿色低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高品质住宅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新建住宅项目执行节能率达到83%的设计标准,全方位塑造绿色、低碳的高品质生活空间。三是强化创新驱动。加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培育,推广智能安防系统应用,推动安防、家电、能耗监测等多系统数据互通与场景联动。四是注重民生保障。引导建设、设计单位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结构、年龄阶段、经济水平等因素,创新开发适配市场定位的住宅产品。鼓励居民开展既有住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推动室内空间灵活可变、高效利用,满足不同家庭结构变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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